第七十四章 再入青州府-《咱家世代贱民,我却金榜题名?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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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洪哲身形猛的一颤,只觉得精神一阵恍惚。

    林修之言,可谓是撕破了这个世道最虚伪的伪装,给李洪哲的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。

    良久,李洪哲才悠悠转醒,他弯腰抱拳,一揖到底:“多谢林兄教诲!”

    直到现在,李洪哲才明白,自己与林修的差距不单单只是才气,他实在是太过于幼稚了些。

    当然,这并不怪李洪哲,在同辈人之中李洪哲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天之骄子。

    纵观古今,有多少人直到暮年,直到进了棺材都看不透这个世道?

    若非林修有着后世的见解,说不定还不如李洪哲呢!

    李洪哲情绪来的快,去的也快,很快就变成了之前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,询问着马骓江湖上有没有那左脚踩右脚原地登天的神仙人物,甚至还带着林修逛起了青州,只为了弥补上一次之缺憾。

    本来,李洪哲还想向上次一样,邀请林修去家中暂住,可林修却是拒绝了。

    若只是一个人的话,林修倒是无所谓,可他的身边还隔着马骓和惊霓呢。

    也许李洪哲的家人不介意,可林修还是不想让二弟和惊霓感觉到不痛快,遂在李洪哲的带领下,来到了牙行,准备租个两室清净小院。

    青州的物价简直到了令县城望尘莫及的地步,像是麻将馆那样的店面,租一年也不过五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可在青州,一个位于陋巷的两室小院,租一个月就得五两银子,就这都还是看在李洪哲的面子上拿到的优惠价。

    万幸林修现在并不缺银子,这间小院虽身处陋巷,但其本身并不破旧,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里面的该有的一应俱全,拎包便能入住,也免得林修再上街筹备了。

    没有犹豫,林修当即便与牙人签订文书,交付了一个月的租金。

    林修对衣食住行并没有太大的要求,马骓更是个十足的糙汉,只管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,哪怕睡地上他都无所谓,遂采买生活用品的活儿便落在了惊霓的头上。

    惊霓自是没有推脱,满脸幸福的上街采买了。

    至于林修,则是领着马骓一起,跟着李洪哲前往府衙,拜会李洪哲之父,青州知府李煜。

    李煜人高马大,看上去与李洪哲还有副山长李庆,简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画风,根本就不像是文人,反而像极武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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